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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团)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1    点击次数:   来源:高教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

一、职责范围

高教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团)是负责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和教育教学监控评估工作的部门,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方案制定、实施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

高教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团)内设高教研究室和教学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工作职责如下:

1.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的动向和发展趋势、有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决策咨询与信息服务。

2.承担、参与学校重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完成学校布置的专题研究工作。

3.负责组织、推荐学校课题参与全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或评奖,协助全国、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办公室对学校相关课题进行过程管理。

4.负责同上级和兄弟院校教育研究机构的联系和交流;负责组织学校参加中国高教学会、湖南省高教学会安排的高教研究及学术研讨活动。

5.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湖南省教育厅的要求,组织采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按要求上报与公布。

6.研究上级部门关于教育教学评估方面的政策、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按照教学评估要求,组织专家,对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与检查。

7.按照《湖南工程学院教师课程考核办法》,对全校任课教师进行课程教学考核、评价。

8.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团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开展好教学督导工作。

9.协助学校教学督导团开展校内调研、校外交流工作。

10.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费、期刊资料采购等方面的廉政风险。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职责

1.高教研究室

是从事教育科学研究与管理工作、负责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的科室。主要职责是:

1)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的动向和发展趋势、有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决策咨询与信息服务;

2)负责组织、推荐学校课题参与全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或评奖,协助全国、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办公室对学校相关课题进行过程管理;

3)负责同上级和兄弟院校教育研究机构的联系和交流;负责组织学校参加中国高教学会、湖南省高教学会安排的高教研究及学术研讨活动;

4)承担、参与学校重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完成学校布置的专题研究工作,负责部门和学校所布置的专题研究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和其他文字性材料的撰写工作;

5)负责部门网页的更新与维护工作;

6)负责高教研究室资料室书籍、学术期刊的订(借)阅与管理工作;

7)负责落实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确保本科室不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教学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负责指导和实施学校有关教学监测与评估工作,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团的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按照上级教育评估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协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学院(部、中心)人员收集、整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完成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编制、撰写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公布并上报;

2)研究上级部门关于教育教学评估方面的政策、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按照教学评估要求,组织专家,对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与检查;

3)按照《湖南工程学院教师课程考核办法》,对全校任课教师进行课程教学考核、评价;

4)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团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包括听课课表安排、文件资料的整理、教学监测情况统计及反馈并形成《教学监测简报》和《教学督导通报》、工作量的统计及酬金发放等工作;

5)协助校教学督导团开展校内调研、校外交流工作;

6)负责落实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督导团工作及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确保本科室不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核:黄先威  毛晓华  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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