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3年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申报课题的教师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2〕8号)文件内容,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以提高申报成功率,现将申报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列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在课题申报指南范围的课题,不予立项。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三、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填报须知:
1.申报课题者请认真阅读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课题申报的通知及具体要求。课题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请见附件,或从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116.62.79.5/)管理规章专栏中下载。
2.请仔细阅读通知中关于选题与要求、申报条件、申报与评审方式、资助额度、申报时间及联系信息等。
3.认真填写课题申请书,注意匿名、匿单位等信息,避免基本信息泄漏。
4.申报人请按照《填报须知》填写《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学校根据申报限额遴选确定申报课题,经校内遴选通过的课题须通过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
5.课题申请人提交纸质稿《申请书》(3份)和《活页》(5份)装于文件袋中并贴好申请课题的封面,用于学校遴选。电子稿包括申请书、活页(请以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命名,一个老师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
6.校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请于2022年12月28日下午5:00前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团),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周静老师的OA中,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静
联系电话:58683630
地址:高教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团),主校区教学楼C-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