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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12    点击次数:   来源:高教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

各位老师:

2023年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申报课题的教师根据《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3〕1号)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以提高申报成功率,现将申报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年度专项课题包括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国家教育考试研究专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教育财建研究专项、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职业教育研究专项。各专项课题选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围绕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着眼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申报要求

(一)专项课题申报人均应具有相关工作、研究经历或实践管理经验。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的课题申报,须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组织,相对应的业务或管理部门参与;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申报人须为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校、教师培训机构、高等学校、教育科研单位的从事教师培养、培训等相关工作的教师、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教育管理工作者。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要求申报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教育督导工作3年以上。

(二)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有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课题申报人按《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

(五)避免重复申报。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六)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专项课题的申报指标数见附件2。

三、申报须知

(一)申报课题者请认真阅读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课题申报的通知及具体要求。课题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请见附件,或从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116.62.79.5/)管理规章专栏中下载。

(二)请仔细阅读通知中关于选题与要求、申报条件、申报与评审方式、资助额度、申报时间及联系信息等。

(三)认真填写课题申请书,注意匿名、匿单位等信息,避免基本信息泄漏。

(四)申报人请按照《填报须知》填写《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学校根据申报限额遴选确定申报课题,经校内遴选通过的课题须通过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要尽量避免围绕个别领域和方向扎堆申报。

(二)打印提交省规划办的纸质稿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手写签名,审核盖章。

(三)课题申请人提交纸质稿《申请书》(3份)和《活页》(5份)装于文件袋中并贴好申请课题的封面,用于学校遴选。电子稿包括申请书、活页(请以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命名,一个老师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校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请于2023年2月23日下午5:00前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团),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周静老师的OA中,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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